【不尊重「人」的嬰幼兒教育政策】灼見名家專欄 邱振明
《施政報告》今年仍如往年,視婦女為人力資源,家中幼兒要無奈接受。報告中有關婦女勞動力部分,首句雖然認同婦女是「香港家庭主要的照顧者」,但緊接着就說,「作為保障婦女的權益與福祉,並釋放婦女的勞動力」,實在自相矛盾。
如果婦女是家庭主要照顧者,那他們的權益與福祉是什麼?為何沒有提及與婦女息息相關的家庭成員,特別是需照顧的兒童的權益與福祉?
母親最重要的權益與福祉之一,當然是照顧孩子和家庭,孩子就是需要母親照顧,但政府和資本家仍不忘補一句「釋放婦女的勞動力」,將母親照顧嬰兒和幼兒的天職,交給保育員、教師、家庭傭工或老人家。不尊重嬰幼兒的需要,也不尊重母親的天職,後果嚴重。從教育又或長遠投資角度看,「釋放婦女的勞動力」這政策方向是錯誤的。
鮑比(John Bowlby) 的依附理論指出,嬰幼兒有強烈需要建立與母親的依附,以健康成長,這些母嬰生存需要政府都忽略。嬰幼兒未能完全獨立處理好食喝拉撒,就要跟媽媽(或首要照顧者)分開,由陌生人照顧這些重要的生理需求,處理得不好,孩子身心靈受損。心理學家埃里克森(Erik Erikson)亦指生命中前幾年首要建立信任,幼兒逐漸在穩定平衡的親子互動中感到信任和安全,邁向獨立。三歲定八十,跟媽媽(或首要照顧者)的關係影響一生。
釋放母親本能,不是勞動力
香港很多人近幾十年已將育兒責任主要交給家庭傭工,造成各種問題,例如孩子依賴、自理能力弱、抗逆能力弱等等。大家問問老師,就會知道母親和傭人照顧出來孩子的差別。現在政府(和資本家)再打剩餘勞動力主意,實不知社會長遠要健康發展,應該釋放的是媽媽養育孩兒的本能,而非勞動力。媽媽秉承天職,無微不至的照顧,孩子身心靈健康成長。政府及社福團體應協助此天職,而不是取代之!
即使婦女因種種原因而需要託兒,政府亦要大力檢討此項服務。目前本港託兒所還停留在基本照顧的層次,而忽略教育幼兒;另外,本地缺乏優質嬰幼師培訓,現時很多保育員和教師未受系統訓練,程度未達水準。反觀先進國家地區對託兒服務有嚴格要求,師生比例一對三或四,又要求嬰幼師或保育員受嚴格培訓(例如本會嬰幼師須學習教育保育理論及實習共四百小時)。為了讓母親安心工作而擴展託兒服務,卻又只提供一般水平的託兒服務,既對幼兒有害無利,又需要大量成本培訓人才,實在得不償失。
母親和孩子最基本的權益和福祉沒有了,市民怎麼敢生孩子?我們生活在一個政經環境急速轉變的社會,成人自己也難以適應,懼怕自己和孩子在全球化劇烈競爭環境中遭淘汰。樓價、教育費用高昂致使民不聊生,成人已被洗腦要努力工作,要兩口子工作才能負擔,終日營營役役,又怎敢生孩子?生活逼人致令母親需要工作而放棄天職!如果政府能減輕市民重擔,母親就能回到孩子身邊,給予最好的照顧。我們應全面支援家庭教育,照顧好生命中重要的前三年!希望政府委託香港大學就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發展的研究,想想如何從教educare:寓教育於照顧,去協助媽媽照顧孩子。